购票及入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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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赛事推广者新新体育保留对于《2005年上海大师杯球票售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任何疑问请致电:+86 (21) 6384-6601或+86 (21)63840934-208 2. 凡违反此条款者将无权进场。赛事组委会有权决定违规者再此入场的时间。凡是持票观众在入场前应被视作已详细阅读本条款,并已同意接受此《2005上海网球大师杯入场条款》的全部内容 3. 每张球票都有详细座位信息,每一名持票观众都必须按照赛票指定座位入座。禁止随便入座。向公众开放的所有区域都由赛事安全部门严密监管。凡私自进入违禁地区者将被驱逐出场。 4. 不设儿童票,所有入场的儿童必须由成人陪伴。携带儿童进场的观众应在球场内的所有时间对其儿童予以充分的注意和照顾,确保不会影响其他观众。 5. 入场观众将可能通过包括金属探测仪,搜身,检查携带包袋等安全检查,没收危险物品击及对比赛造成干扰的物品。赛事组委会保留对危险物品及干扰物品的解释权,并有权禁止对其他观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着入内。 6. 为了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任何持票观众都不得将以下物品带入球场: 1) 任何非现场官方指定销售处购买的食品及饮料 2) 任何动物(残疾人导盲犬,警犬除外) 3) 任何录音器材、照相机三角架、单脚架、聚焦长度超过200毫米的镜头、能够拍摄电视转播质量胶片的摄像设备,摄像机。 4) 任何玻璃物品,玻璃瓶罐容器或玻璃物品(太阳眼镜、望远镜和规定的眼镜除外) 5) 任何未经许可的广告材料或传单 6) 任何持票观众试图分发,散播,兜售,供应或出售展示的物品。赛事组委会有权解释构成现场销售的物品数量。 7. 入场观众不得损坏球场内设施或损坏外观,在其上面涂抹,或移动赛事财产或其他物品。入场观众未经大师杯组委会许可,不得在球场内外任何地方招贴或放置海报,布告,标语,印刷品,宣传页,或任何广告材料。 8. 未经上海大师杯组委会许可,任何观众不能制作,复制或使用任何有关赛事的影片、图像或录制的声音,并用于盈利、公众广告、展示等用途(个人娱乐除外),无论是否得到上述许可,持票观众制作,复制或使用任何有关赛事的影票或录制的声音,其版权和知识产权归上海大师杯组委会或其指定代理人所有。 9. 除非持票观众与上海大师杯组委会另有协定,持票观众同意并接受赛事机构(ATP、信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第三方)拍摄制作人和球场内动静态人物或物体的照片或影片(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观众),允许赛事机构在任何媒体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出版机构)以任何目的使用这些照片、影片、录音带或其他肖像物品,赛事机构无需向持票观众提供任何证明,或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构成任何侵权 10. 入场观众请保管好个人财物。请随身携带物品,避免遗失被盗,否则观众自行承担责任,大师杯组委会不负任何责任。 11. 已入场观众离场后在当天返回赛场需要重新扫描赛票,检测。未扫描赛票的观众将可能被拒绝入场。赛事组委会保留对此条款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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